記者 回添史/報導
臺東警察分局馬蘭派出所警員王靖陞、周育如,於昨(11)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臺東市中興路與新生路口發現前方自小客於中興路上停等紅燈,於號誌變換綠燈時,駕駛卻無動於衷,警方遂於後方按鳴喇叭,駕駛仍無反應,經連按三次喇叭後,該自小客始加速往前開,員警為恐駕駛發生意外,遂趨前欲盤查,惟該車拒絕受檢並加速駛離,經員警尾隨至中興路二段安全處時,始當場攔停盤査。當駕駛打開車窗時,車內飄出濃濃酒味,馮姓駕駛坦承因與朋友餐敘有喝幾杯酒,經員警施以酒精檢定測試值為0.79毫克,,顯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全案經警方製作偵訊筆錄後,全案移請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臺東警察分局分局長婁自強表示,許多人在平時社交活動常常會小酌,經常貪圖一時便利而疏忽酒後駕車的危險性,冒然在飲酒後開車上路,最後因不勝酒力而造成無法挽回的自傷或傷人結果。臺東分局再次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交通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