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車輛路霸破壞市容 台東縣環保局年查百件

[台東電子報]記者陳維玠/台東報導

拒絕廢棄車輛佔用街道兩側、人行道、騎樓等,破壞市容形同路霸,台東縣環保局去年受理陳情查處佔用道路範圍的廢棄車輛,並張貼「限期車主清除、逾期拖吊通知書」者有93案,總計拖吊111輛機車及21輛汽車,呼籲民眾如有老舊、破損等不堪使用的汽機車,務必合法報廢回收。

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台東連續2年入榜「Booking.com全球最好客目的地」,有信心藉著推動慢經濟,讓台東成為全球認識台灣的第1站,期盼積極推動廢棄車輛報廢回收、資源循環再利用等工作,大家一起維護守成得天獨厚的自然美景與城鄉優質的環境品質,將隱身在街道、人行道、騎樓上的廢棄車輛清除淨空。

環保局表示,佔用在道路範圍的車輛只要有無車牌、髒污、銹蝕、破損等情形,就屬廢棄車輛,民眾可撥打公害陳情免費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089)221999報案,如經稽查人員現場勘查認定後,會在車體明顯處張貼通知書,限期車主7日內清除,逾期未清除,拖吊移置貯存場,公告1個月如仍無人認領,依廢棄物清除。

環保局呼籲民眾如有破損、不堪使用的車輛,請至監理站報廢車籍,上「資源回收網-廢車回收一站通」或撥打專線「0800-085-717」搜尋合格回收商進行回收,不要隨意佔用或棄置在街道兩側、人行道、騎樓等道路範圍,維護道路整潔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