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電子報]記者 楊伊杏/台東報導
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七日晚間表示,台東縣長饒慶玲父親饒穎奇成立寶桑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由饒慶玲妹妹饒慶宜擔任,一一一年以評選最有利標得標台東縣政府七十萬元標案,質疑其違反利益迴避法。對此,饒慶鈴八日提出三點回應,並委由黃呈熹律師正式向王浩宇提出告訴。饒慶鈴競選總部強調這是妨害名譽,要控告王浩宇。王浩宇進一步表示,他將會依法向廉政署檢舉釐清事實,也呼籲饒慶鈴應立即對外說明,並終止標案、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而非以訴訟模糊事實焦點。

圖說:
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七日在個人臉書貼文寫道「縣長自肥,抓到了!」饒慶鈴競選總部於八日委由黃呈熹律師正式向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提出告訴。(饒慶鈴競選總部/提供)
王浩宇於七日在個人臉書貼文寫道「縣長自肥,抓到了!」,饒慶玲的爸爸饒穎奇成立 寶桑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由饒慶玲的妹妹饒慶宜擔任,一一一年竟以評選 最有利標得標台東縣政府七十萬元標案。現在該基金會地址直接變成饒慶玲的競選總部。三等親內得標縣府標案、縣府標案的承包廠商地址竟然是縣長的競選總部,這樣難道沒有違反利益迴避法?政府的標案變相支付縣長總部運作相關費用?完全沒有避嫌的離譜自肥,檢調單位是不是該動起來?台東地檢署,我就問。

民進黨台東縣長參選人、立委劉櫂豪接受媒體訪問則表示,縣長作為表率,廉明是最重要指標,饒慶鈴家族基金會承攬縣府標案、饒慶鈴參選縣長競選總部又設立於基金會位址,「瓜田李下」非常不足取。他強調,若當選台東縣縣長,絕對廉明推動縣政,不會成立家族基金會,更不會參與縣府投標。

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第二款,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的機關團體有補助、買賣、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交易行為,但依法令經公告程序辦理的採購、標售、標租等不在此限。
台東縣府社會處長陳淑蘭提出說明,當時寶桑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為林載爵先生,且採購方式採公開公正招標程序,因此整件案件沒有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問題。
陳淑蘭進一步表示,標案內容是一一一年度自願服務調查研究及專刊的計畫,總金額七十萬元,並於今(一一一)年度三月四日至三月十四日進行公開招標,招標過程計有一家廠商投標,即寶桑教育基金會。

王浩宇再次於臉書發文指出,就算饒慶宜目前已經沒有擔任該基金會董事長,仍然是該基金會董事,利益衝突迴避法明定,公職人員二等親內擔任法人董事,依法仍應遵守利益迴避規範。另該基金會之現址為饒慶鈴競選總部,卻以最有利標得標政府之標案,外界難免會對此有所質疑。
我的質疑有所本。王浩宇說,他還是會依法向廉政署檢舉釐清事實。他也請饒慶鈴立即對外說明,並終止標案、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而非以訴訟模糊事實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