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務班」23日開課 邀國立高雄大學張永明教授講座

台東電子報/編輯整理

為疏減訟源,並提升同仁「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知能及法學素養,增進稅務行政之效能及服務品質,臺東縣稅務局向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主動爭取異地開班,於今(23)日下午2時至5時舉辦110年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務班」邀請國立高雄大學張永明教授講座,輔以相關案例進行深入淺出的講解,課程精彩實用,氣氛熱絡。


為利東部稅務同仁毋需遠至北部受訓,且可增加參訓人次,稅務局特別爭取首次於臺東異地開班,由局長李素琴主持,為充分利用行政資源,並邀請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同仁參訓。課程內容包含「納稅者權利保護基本觀念」、「地方稅之租稅規避」、「地方稅之舉證責任」等進行講解。


局長李素琴表示,由於稅務法令繁雜又專業,非一般納稅者可輕易了解,因此不少納稅者面對稅務問題常常覺得徬徨無助,為解決民眾困擾,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實現公平合理課稅,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所有稅捐稽徵機關均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是納稅者的守護天使,協助幫忙解決稅捐爭議、受理申訴或陳請及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保護納稅者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及該局均設有納保官,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納保官傳真:089 360021、電話:089 360001轉601;該局納保官傳真:089 232498、電話:089 231600轉259,有需要的納稅者可事先以書面、傳真、電話或電子信箱提出申請,詳細資訊可上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網站(https://www. ntbsa.gov.tw/multiplehtml/34eb30d5a8e1403ba5f11fb62c0adf7c)及臺東縣稅務局網站(tttb.gov.tw/main/index.aspx)/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