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土地還給真正的主人─

記者 楊金明/報導

我終於拿到了,真的拿到了。 經過了好幾年的歲月終於取得合法使用土地的所有權,這是池上鄉原住民族人辦理原保地的共同心聲。池上鄉公所於107年2月9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申辦人土地前(大埔村2鄰大埔22號),頒出池上鄉近年來第一筆原保地土地所有權狀。

原住民族人自民國77年以前即使用祖先傳承且目前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歷經提出申請、會勘審核以及他項權利取得後持有5年等程序,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然因土地牽涉範圍廣泛,涉及原民會、國有財產署、其他相關機關部會等文書往返及行政流程,順利則6年內可取得所有權,然實務上多數常因土地爭議無法釐清或申請人亡故後續問題無法解決而延滯。

池上鄉公所表示,原住民族人傳承祖先遺留土地,歷經殖民及政黨統治,土地收歸國有,且經過時間及天災厲變,證明文件遺失,申辦及查證常有其困難。池上鄉公所自104年以來,改設「民政暨原住民族行政課」專人專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並自籌經費辦理土地分割作業,目前已完成設定他項權計有115人,土地204筆,共91.7公頃,未來將加速及簡化行政流程,以縮短族人申辦時的等待時間,期望屬於原住民族人的保留地可以代代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