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go新聞/編輯
連續以「魔鬼藏在細節裡系列」揭露「台東縣民被蒙蔽的焚化爐真相」之後,台東縣議員林參天再公布爆炸性錄音,質疑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等人,為何在前任鄺麗貞縣長掌政時期強烈認定達和大豐公司興建的焚化爐嚴重違法,到了黃健庭縣長上任後卻主導賠償19.6億的巨款,態度180度丕變的轉折何在?
林參天24日召開記者會,公開一份鄺前縣長時期為解決焚化爐問題的法律諮詢會議錄音,與會者包括當時的財政處長陳金虎(現縣府秘書長)、環保局長黃明恩(仍為環保局長)、行政處法治科長謝錦川(現行政處副處長),以及律師劉秀真,在長達二個小時的會議錄音中,與會者一致認定興建完成的焚化爐是嚴重違法的建築,依法絕對不能由縣府購回,還認為違章就要拆。
林參天指出,鄺前縣長召集法律專家、縣府團隊,查出焚化爐BOO廠商達和大豐公司,未依開發計畫及特種建築物文件施工,共有10大缺失並違反區域計畫法。
縣府95年6月12日發函給達和大豐公司,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依法廢止原開發許可。也行文請示內政部,確定台東縣政府對這件BOO案的處置,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腳,如需訴訟,縣府非常有把握勝訴。
他表示,可是黃縣長上台後,陳金虎秘書長卻推翻了前陳金虎處長的意見與縣府立場,以天價購回了焚化爐。這麼大的態度轉變,花了台東縣民這麼多血汗錢。
林參天表示,吳俊立前縣長曾經公開說:「有關焚化爐,曾有管道表示,對方要求以13億元和解。」但吳前縣長斷然拒絕,他說:「我是台東囝仔,不能當台東歷史罪人!」 吳前縣長認為焚化爐廠如可仲裁和解,應在8億元左右才合理。但他主張廠商如違法、違約就應依法處理,要廠商賠款才對。
然而,100年4月1日台東縣政府卻「振奮」地宣布焚化爐仲裁結果,以19億6664萬4559元與達和公司達成和解,黃縣長還向縣民吹噓焚化爐問題,他「大獲全勝」。台東縣政府說廠商求償29.6億元,仲裁只賠19.6億元,省下10億。如「大獲全勝」勝的一方竟被懲罰性的強迫吞下龐大的違章建築,而賠天價近20億,合理嗎?
台東環保聯盟認為有圖利廠商之嫌,廠商如違法本來可上法院打贏官司,而不用賠償,103年11月12日向台東地檢署按鈴申告。
為什麼一件縣政府有十足把握循法律途徑大獲全勝的案子,卻在原班人馬主導下,只是換了掌政的縣長,在處理方式、處理態度、處理過程與處理結果上,就有著翻轉天地截然不同的大轉變,林參天質疑其中必有玄機!
95年6月12日縣政府行文焚化爐BOO廠商指出的10大缺失,僅舉例其中三項:
※ 不符 「國土保安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
※ 原規模主建物為三層樓房,實際測量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樓房。
※ 竣工現場廠房大小與原開發計畫不符。
焚化爐廠目前已符合區域計畫法及相關法令嗎?
違建的部分改善了嗎?
如依陳〝財政處長〞所認定;
縣政府買回大違章的建築要不要拆?
是否涉及瀆職?
有關秀泰影城董事長是否捐100萬元給健康家庭文教基金會?
林參天議員表示11月19日到地檢署按鈴控告黃健庭縣長,主要是是為了校長免於再受長官脅迫。
103.11.19台東縣政府教育處記者會說:
學校開立領據給贊助廠商完全都是合法的,沒有任何造假,按照正常程序持領據向贊助單位請款。
在記者會林參天議員顯示手中新生國小統一收據,林議員強調決不是領據。
林參天議員表示在11月18日下午,前往教育處記者會中提及的新生國小
(該校需平板電腦計172800元 )。
林議員請教郭校長,並請縣政府政風處派員在場錄影。郭校長說目前未收到任何一毛錢及物品,但10月28日學校開立收據給教育處。
教育處記者會聲明第3點提到;雲端愛筵活動,教育處及主辦單位都是協助圓夢的平台,並不對外向不特定人募款。教育處睜眼說瞎話,雲端愛筵活動就大剌剌公開在網路上,網頁有限定〝特定人〞才能瀏覽?
秀泰影城董事長在102年11月9日就宣佈捐100萬元給健康家庭文教基金會。
就算是直接給學校,正常情況應在今年初就進行捐贈事宜,怎麼會在相隔一年,
尤其是參天議會質詢後,才趕快找學校開收據。難道真的有問題,欲蓋彌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