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使用印花稅票!罰很重

台東GO新聞/編輯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有民眾或業者因不熟悉法令,將已貼用註銷之印花稅票揭下重貼於其他不動產移轉契約或承攬契約上,一經查獲將按情節輕重,依照重複使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印花稅票是繳納印花稅的憑證,若重複使用即屬逃漏印花稅。而且印花稅屬輕稅重罰,切勿投機取巧,因小失大。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