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教育處解除溫泉國小及長濱國小校長職務

台東電子報/編輯整理

臺東縣溫泉國小「吳正成」及長濱國小「嚴政雍」兩位校長,經查確有「不適任」之事實!縣府教育處表示,經依法定程序審議決議不適任,自110年2月1日起解除校長職務並回任教師。

教育處表示,溫泉國小吳正成解職案,係縣府教育處日前接獲民意代表及當事人原配提供事證指稱,吳校長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有逾越一般分際之男女關係,經教育處檢視相關證據資料並詢問關係人調查確有言行不檢品行不端,提請校長遴選委員會審議,經縣府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審議,逾三分之二委員審議通過確有不適任校長職務事實,足生損害校譽及教育人員形象,難堪當學校領導人,110年2月1日起解除校長職務並回任教師。

↑捲入桃色糾紛的吳正成(右),前縣長黃健庭還曾頒獎嘉勉他獲得「師鐸獎」。

長濱國小嚴政雍解職案,係教育處日前接獲數位具名陳情人檢舉,嚴校長學校領導有諸項言行不當情形,經教育處檢視陳情人所提供證據資料及詢問當事人,認其言行不當,虛瞞欺騙未能保持端正品操,足生損害校譽及教育人員形象,難堪當學校領導人,經縣府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三分之二委員審議通過確有不適任校長職務事實,自110年2月1日起解除校長職務並回任教師。另嚴員涉有公款經費不當使用乙節,另案由政風單位查辦。

教育處說明,調查審議處理過程公正客觀,校長不僅要遵守最低的法律規範,且應具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以符應所承擔之社會期待。本二案當事人如對解除校長職務所指涉事項有所陳述,得循正式救濟途徑提出申訴。案係當事人校長職務之解除,未涉及其教師身份之改變,如經調查涉有更嚴重不法之情事,將另行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