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鯊魚鰭不離身 海巡依法實施函送

記者 回添史/報導

海巡署第一三海岸巡防總隊新港安檢所於昨(3)日實施漁船進港安檢檢查時,發現小琉球籍昇○漁號漁船違反漁業署公告「鯊魚鰭不離身」相關規定,將違規事證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95401新港安檢所同仁在昇○漁號漁船進港後,檢查發現艙內捕獲水鯊之魚鰭已先行割除分裝處理,明顯違反「鯊魚鰭不離身」規定,該批查獲違規割除之鯊魚鰭計8.6公斤、無發現魚身,該案依違反漁業法實施函送,以達海洋漁業保育目的。

第一三海岸巡防總隊呼籲,本總隊將持續堅守崗位,為生態保育努力;並且在此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不法,皆可撥打海巡免費服務專線「118」,本總隊將立即派員處理及服務;海巡機關提供各項服務及救助皆不收取任何費用及餽贈,秉持「廉能政府,公帑不浪費;誠信社會,你我不行賄」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