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禽流感 縣府禁止民眾引進7日齡以上雛雞飼養

台東True新聞/編輯
縣府農業處鑒於17日花蓮縣一家禽屠宰場,在屠宰衛生檢查過程中被檢出感染禽流感!經防疫人員追查,雞隻來源分別為屏東縣及雲林縣,業者於引進成雞後繫留於屠宰場附近一畜牧場,再依需要分批運入屠宰場屠宰,實屬禽流感高風險作業方式。為防範此情況發生,避免造成台東養禽場感染禽流感疫情,台東縣政府公告,修正「臺東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自即日禁止養禽場及雛雞零售商引進7日齡以上雛雞到台東飼養。
農業處長許瑞貴表示,為禽流感防疫所需,避免發生類似花蓮縣屠宰場案例造成防疫缺口,24日完成修正「臺東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公告,增訂肉禽場及雛禽零售商不得引進7日齡以上之雛禽飼養及販售,另家禽屠宰場與蛋禽場除外,但須符合以下條件:1.蛋禽場引進之蛋中雞須檢附2周內禽流感檢驗陰性之證明文件,始得進入本縣飼養。2.家禽屠宰場引進之家禽須馬上屠宰,不得繫留超過24小時。
農業處再次呼籲,為了禽流感防疫,以維護民眾及動物安全,並避免農民、業者造成損失,養禽場及雛禽販售、屠宰場等相關業者應遵守前項公告之規定,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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