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電子報]記者 陳允萍/報導
為全面禁止電子煙對國民健康及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衛生福利部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劃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罰則,並於修正條文施行後提供1個月緩衝期,讓持有者妥善處理電子煙。配合中央政策,臺東縣衛生局於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共16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並自今(8)日起提供持有電子煙民眾無須具名及任何個人資料自主投遞。回收措施將配合修法進度,預計提供至新法施行後1個月緩衝期屆滿。

臺東縣衛生局孫國平局長表示,電子煙透過網路及社群平台等管道接觸青少年的情形劇增,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及多項國際研究指出,電子煙影響青少年腦部發育、增加焦慮與學習障礙風險,提高罹癌機率,導致嚴重肺傷害。相關研究亦顯示曾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日後嘗試紙菸的可能性高於未曾使用者;另,同時使用電子煙及紙菸,更可能增加健康危害及戒除困難,呼籲家長、學校及大眾共同協助青少年遠離電子煙及其他菸品。

臺東縣衛生局指出,現行《菸害防制法》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為加強電子煙管理,本次《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一步將「持有」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品。
衛生局提醒,民眾切勿購買、使用或替他人保管電子煙,目前仍持有電子煙的民眾,可利用縣內各衛生所回收點自主投遞;並可至國民健康署官網查詢全國回收地點資訊,(https://www.hpa.gov.tw)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