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聲明稿

台東go新聞/編輯

國立臺東大學回應本校教師於高教工會台東分部記者會

指控「校園幫派化?白色恐怖?劉校長您適任嗎?」

  現今高等教育市場的競爭,大學必須要有積極的作為連結在地、發展特色、創新教學,建立永續發展的基礎。劉金源校長上任三年多來完成學校多項重大建設、成功申辦10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投入校務基金並爭取校外資源充實教學相關設施、進行各項提升教學品質作為、完成學校整體搬遷、臺東校區轉型為臺東大學產學創新園區以協助地方產業發展,帶領國立臺東大學快速進步,經教育部續任評鑑多予肯定。有關校內少數教師不顧校譽的作法,將校內完全合法的合議決策過程抹黑為校長個人的作為,此等不實的言論與指控,讓人痛心深表遺憾。

  有關本校張姓教師因「招生舞弊案」與「濫權霸凌學生案」的事件,經調查屬實,學校基於毋枉毋縱精神,依規定經過三級教評會公平公正的審議,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記大過處分,以端正法紀、革除弊端;以上二案之審議過程採合議制,決議過程非可由校長一人決斷,學校處理的結果也獲得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支持,張師對於中央申評會駁回其兩案之申訴依舊不服,聘請律師提出行政訴訟。記者會中張師提到,為何本校沒有教師懲處辦法卻對其本人記大過,法源依據何在?本校乃依據專任教師聘約第17條「教師懲處依教師聘約規範比照職員規定辦理」,並依據人事行政總處年終獎金規範「記大過者不能發放年終獎金」,張師前後二年分別因「招生舞弊案」及「濫權霸凌學生案」分別被記大過1次,也因此二年未核發年終獎金。

  本校的申述管道一向暢通,教師對於學校處分如有不服,可向學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尋求救濟,再有不服,亦可向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救濟,此為教師之合法權益,全國皆然;張姓教師上述兩案,也依此管道尋求救濟,本校並未阻攔,然其相關申訴案件皆被學校申訴評議委員會及中央申訴評議委員會駁回。

  張師身為大學教師,應具備更高的道德是非標準,有錯當改、勇於認錯;今日卻以不實訊息誤導媒體,顛倒是非,非屬為人師表應有之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