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東縣黨部新聞

台東go新聞/編輯

  民進黨以違紀參選為由,決議將林參天、黃裕雄除名處分,縣黨部已報中央核備,兩人若要重新入黨則必須等五年之後。

  民進黨台東縣黨部係於日前召開評議委員會,針對現任縣議員林參天及新進黨員黃裕雄,違紀參選台東縣第一選區縣議員,而依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決議予以除名處分。

  縣黨部表示:林參天未依黨內提名機制於法定時間內向黨部辦理提名登記,黃裕雄因入黨未滿2年不具備黨內參選資格,卻明知黨部已提名洪宗楷為候選人,於九月五日到台東縣政府辦理登記參選,違紀行為屬實。

  儘管林參天曾向中央黨部陳情盼准其報備參選,但中央黨部依據黨內「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予以拒絕,並要求縣黨部依規定予以除名後提報。

  縣黨部稱,林參天原係民進黨現任縣議員,黨部在辦理提名之期間地方黨部當時主委徐秋蓉亦親自與其洽詢,亦一再徵求其辦理登記,可考慮現任優先提名,但林參天公開表示不再參選連任縣議員要提拔年輕、優秀的新人洪宗楷,且在提名登記及徵召參選法定期限內未辦理登記,縣黨部業已依規定提名洪宗楷參選第一選區縣議員,且決議不再徵召第二人參選,林參天卻於九月五日向縣府登記參選,已屬違紀而予以除名,依規定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入黨,對於林參天的反反覆覆,地方黨部只能依循黨章黨綱之規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