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電子報]記者 楊伊杏/台東報導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官蔡英俊、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羅佾德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及臺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東分局偵辦臺東縣綠島鄉長候選人鄭
○○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於民國 111 年 11 月23 日,持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跨海執行搜索候選人鄭○○、樁腳住所及其他相關處所,並傳喚候選人鄭○○、樁腳鄭田○○及選民共 4 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樁腳鄭田○○涉嫌以每票新臺幣 500 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並請其投票支持綠島鄉長候選人鄭○○,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候選人鄭○○及其他選民 2 人訊後均請回。法官認為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原因,被告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