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公民監督聯盟提出四項訴求 台東縣政府應落實監督機制

[台東電子報]記者 楊伊杏/台東報導

台東公民監督聯盟李偉俊召集人於二十二日召開「回應台東縣府、歡迎公民團體監督焚化爐暨飛灰底渣問題」記者會,縣議員林參天、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董事長、劉烱錫教授、縣議員第五選區候選人林曉彤等,參與本次的會議。主要針對十九日舉行的大遊行報導,台東縣環保局說,台東標準是全台焚化廠最嚴格,歡迎民團一起監督。對此,公民監督聯盟表示歡迎,並就民團監督提出解方,且按國際標準訂定監督機制,要求台東縣政府落實監督機制。

圖說:
台東公民監督聯盟李偉俊召集人於二十二日召開「回應台東縣府、歡迎公民團體監督焚化爐暨飛灰底渣問題」記者會,縣議員林參天、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董事長、劉烱錫教授、縣議員第五選區候選人林曉彤等,參與本次的會議。(本報/攝)

縣議員林參天說,在議會服務已約十二個年頭,從政者要清楚、明白當初為何踏入議事殿堂的初衷。環保聯盟近年不遺餘力地宣導其落實環保的理念,也在焚化爐重啟之前,多次使用各種不同的平臺,剖析焚化爐啟用的利弊。公民除了對於時事的關心,也需要投注在「環境權」。歷史會說話,當初的參與投票紀錄,可供查證,在焚化爐啟用的預算審核時,只有八位議員贊成刪除,原住民議員,只有副議長林琮翰及議員陳政宗。試問,這些投予反對刪除預算的議員,有關重啟之後,後續的飛灰底渣處理及環境的問題,你們的作為。

圖說:
歷史會說話,當初的參與投票紀錄,可供查證,在焚化爐啟用的預算審核時,只有八位議員贊成刪除,原住民議員,只有副議長林琮翰及議員陳政宗。(本報/攝)

台東公民監督聯盟表示,台東縣政府自己球員兼裁判(既是焚化爐的運營單位,又是監督政府機關),這需要改善外,民團提出以下要求,進行監督。其一、有關垃圾處理、焚化爐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符合國際標準要求,若無法達到,焚化爐即必須停止使用,直到證明可以符合國家法規和國際標準。其二、所有的檢驗必須按照國際標準ISO 17020執行,檢測必須按照國際標準 ISO 17025執行,並接受民團的現場平行監督,也就是採樣的抽樣準則、抽樣人員公正性和專業性必須符合國際標準,並依標準程序進行;檢驗實驗室也應符合ISO 17025認證合格,且接任民團的平行監督。其三、監督範圍為垃圾及焚化爐的生命週期相關事項,包括:垃圾的來源,垃圾的內容,垃圾的抽樣及合格準則,和進料(垃圾)檢驗報告,焚化爐的設計和驗收報告,焚化爐的連續偵測紀錄(儀器必須經過標檢局或相關公正機構有效校準,人員必須符合ISO 17020、ISO 17025 標準要求),以及燃燒過程參數,以及焚燒後的飛灰、灰渣、底渣,和煙囱的檢驗檢測,並由民團平行採樣,送合格檢測機構化驗分析。尤其飛灰、底渣已造成西部農、漁用地的污染。其四、相關機關、單位必須確定垃圾清除處理,符合垃圾收集、清運、儲存焚化,及焚化爐廢氣、廢水、廢棄物處置法規,如果有違法違規或不符國際標準者,應予公開,應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縣議員第五選區候選人林曉彤說,台東焚化爐的爭議,能說是歷史的共業嗎?或許說是近代二十年史的短期共業吧?我的家鄉,也就是我的選區,太麻里、金峰、大武、達仁,整個南迴地區都會是潛在被污染的區域,也正好我們這裡的農漁產品也是台東數一數二的外銷重鎮,我能不擔心嗎?未知的污染,對投票的信任已經被打上問號,我們能不擔心嗎?特別是時任的第五選區縣議員,似乎也是同意了焚化爐重啟的一員,我們能真的不擔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