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競選票號字竟為支持之候選人 台東警分局依相關法律移送

[台東電子報]特派記者 周建芳/台東報導

臺東市陳姓市民代表候選人,於111年10月30日15時許,發現其設置於臺東市桂林北路與長沙街口及臺東市中興路2段138巷口二處之競選布條遭人為破壞,恐為他人以不法方式影響選舉,遂向本分局中興派出所報案。

本分局接獲報案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現場監視器影像,發現吳姓男子涉有重嫌,立報請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於隔(31)日2時許查獲吳嫌到案,經查吳嫌係支持其他某第5號鄉長候選人,因該候選人宣傳標語缺少登記號碼,竟突發奇想,於111年10月28日16時許,在臺東市桂林北路與長沙街口,以剪刀竊取登記號碼同為5號之陳姓市民代表候選人布條之號碼,旋因該號碼字體過大無法使用,復於同日17時許,在臺東市中興路2段138巷口,再以相同手法,竊取陳姓代表候選人布條之號碼,得逞後張貼於吳嫌使用之自行車置物籃,作為另一候選人宣傳標語之用,全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加重竊盜、毀損罪移送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偵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