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電子報]記者 楊伊杏/台東報導
台東縣張姓男子因被台東縣政府通知名下所有土地上有危險招牌,危害路過民眾請他自行拆除後,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祖先留下土地已被廟方佔用多年,經協商歸還不成,於是在陳允萍的協助下於二年前對卑南鄉「台東太平文衡殿」提告涉侵占家族個人土地、要求歸還乙案。六日下午台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率同書記官等執行人員到場,於雙方面前諮議爭議土地面積之範圍以及後續拆除工程之前置及後續作業。陳允萍表示張家人原先希望能與廟方和諧協商,讓該歸還的地上建物完整地拆除,並先提出在不影響進出路的動線的前提之下,保留牌樓的完整性,然依照雙方目前的協商過程,難以兩全其美。

爭議土地面積共一七六平方公尺,目前的所有權人張姓男子於二年前提告主張被文衡殿占用,要求全數拆除。一、二審均判張勝訴,文衡殿的牌樓、戲臺及出租鐵皮屋都須拆除歸還。張姓男子說,在協商過程裡,廟方管理人員對於他們先釋出的善意讓步毫不在意,並視為理所當然,張男感到非常的驚訝和難過,他心疼這拆除的費用名意上雖然是廟方要付,但最後廟方還是用信徒的善款去支付,但廟方卻一點也不心疼,這樣子的管理方式,實在不合理也對不起全體信徒。

據悉審理勝訴的理由,在於法官認為,廟方未提出系爭土地贈與之書面紀錄,無合法佔有權源,須拆除系爭地上物後,將佔用土地返還土地所有權人。陳允萍進一步強調,廟方佔用該筆土地多年,對張家也毫無道歉之意,更在拆遷諮議過程百般阻撓,心態實讓人瞠目結舌,何不站在廟的管理長久立場退讓一步,直接讓這筆土地可以於日後有更好的規劃及使用權。在諮議的過程,如同先前的情形,廟方毫無釋出誠意要妥善的解決,致使歸還土地一事又不知會延宕多久。


位於卑南鄉公所旁的文衡殿興建於一九四九年,是當地名廟,香火鼎盛,也是政治人物拜票必爭之地。廟前搭建牌樓、戲臺,位於三角窗的黃金地段還有鐵皮屋分租做為小吃店、藥局、快炒店等,生意不錯,但因產權糾紛,如今通通面臨拆除。文衡殿主委楊富源說,原本希望保留牌樓以及戲臺未拆除的建築體,然依照目前的協商過程,只能等待張姓男子的拆除工程之前置規劃以及屆時重新測量的再次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