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市區道路千瘡百孔補不平 民眾求償無處去

[台東電子報]記者 周建芳/報導

台東市一位吳姓名眾2年前(109年3月7日),途經市台東市博愛路右轉中山路296巷(桂田酒店後方小巷)時,因為台東市公所相關主管部門人員怠於維護市區道路,致使吳姓民眾行經該處時無法正常操作所騎乘之重機頓重心無法平衡,跌倒受傷送醫救治後手差點被截肢,所幸在醫療人員及家人堅持下終於保住自已的手。

在這2年當中,吳女士經歷了數次的手術及2佰餘次的回診復健,終於能夠行走,但仍然無法生活自理,但終日穿需穿著紙尿褲及請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起居。吳女表示曾經在去9月託人持車禍相關文件前往台東市公所申請賠償事宜,但一直毫無進展。經警局承辦人好意多次催促,終於在國家賠償法法定求償期間(2年)請人整理好文件向台東市公所申請國家賠償的申請,但因無奈不懂法律流程,只能再拿著被台東市公所人員要求補齊的申請書向法院求助,又因不暗法律程序,又再被引導回地檢署報案,請請檢察官裁判公斷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然因為當初處理車禍的員警及家人不斷的提醒,國家賠償法法定求償期間(2年)快到期了,要趕快去送件提出申請,於是吳女士找到一向熱心助人的陳允萍,希望他能協助他向台東市公所國家賠償事宜的申請。

陳允萍表示,這類案件原本就一件非常單純的人民申請案件,於是很快的又協助他再次將所有資料整理好,並且趕在今(3月7日)最後期限到期前幫他到台東市公所掛號送件,陳允萍指出,不管民眾申請案件如何不完備,也都應該收收件確認案件收案後,再實質審核申請案內容,本案承辦人或許好意,但用許多民眾不懂的行政程序來將民眾的申請案卡關在受理流程之外,讓民眾求助無門,更可能造成日後可能無法求償。對於吳女士的陳情,陳允萍會再協助她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向申請法律上的協助。

本(8)日已收到市公所行政課的課長知悉此一情況後立即來電詢問本案相關情況,並向透過陳允萍向吳女士解釋相關的情況,另外陳允萍特別要求市公所課長再前往吳女士出事地點將該處路面填平鋪平,以防止若再有民眾途經該處一樣情事再次重演,同時陳允萍於是再次向台東市公所呼籲盡速將市區的道路不平處鋪平,確保所有台東市區用路人的安全,同時希望檢討相關失職人員,莫再讓民眾權益再次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