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電子報/編輯整理
常有民眾查調財產或課稅資料時,因未攜帶國民身分證,要求以駕駛執照、健保IC卡或殘障手冊等證件代替而遭拒。
該局解釋,駕駛執照、健保IC卡或殘障手冊等證件,雖皆由政府機關所核發,惟因上述證明文件係各業務主管機關依其相關法規所核發,有其專屬的用途,並非屬身分證明適用之規定文件,與國民身分證相較,不僅申辦審核程序不同,其用途也不盡相同。
該局指出,為確保納稅義務人課稅資料安全及課稅資料保密規定,查調資料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免多跑冤枉路喔。
如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826969或服務專線089-231600轉分機240、242、24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