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錄事件!台東原住民立委要加油

去年(2015)台東布農族人王光錄,上山獵取山羊、山羌給母親吃,被法院判處判刑3年6個月,科7萬元罰金。過去十多年來,全國約有兩百三十多位原住民,因狩獵遭司法審判,其中97%依「野保法」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兩百多位遭受判刑的原住民,是因為台灣1989年訂定《野保法》,以保護瀕臨絕種及珍稀動物。不過,因為原住民族有狩獵傳統,所以野保法第21條之1加了一個但書;族人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目的,可獵捕野生生物,但必須先提出狩獵日期、狩獵地點、欲獵捕數量、物種等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合法進行狩獵。
十多年來,因為司法體系與行政立法機關的怠惰,「原基法」遲遲無法落實,原住民獵人依照族群禁忌和規範生活,仍然不斷被入罪!既使在法院判決越趨進步的情況下,涉及文化權利的相關案件,最終多能得到無罪的判決,但仍有許多案子還拖延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之中。
一個「獵人」清白需要多少歲月等待?台東布農族獵人 Tama Talum(王光祿)在加護病房插管,並施以葉克膜急救,情況不樂觀。此時此刻,不知道台東原住民立委「人在那裡」?是否該用心站出來,為原住民講話,尤其執政黨「陳瑩」大立委,是否該帶領台東原住民大聲疾呼?立即為台東原住民爭取「轉型正義」權益?
我們呼籲蔡總統正視此案急迫性!針對相關案件大赦還獵人清白。蔡英文8月1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宣示即刻啟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在相關龐大的修法工作完成前,應該先予以大赦、不讓我們的獵人、我們的父親、我們如父的長輩們,繼續接受司法程序的折磨,這是理當可行、也該做的事!

台東電子報
原住民新聞中心主任
李美嘉/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