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停五停車場技術爭議送仲裁 饒慶鈴:釐清責任、確保安全,推進後續建設

[台東電子報]記者 劉家和/報導

臺東縣政府推動「臺東市新生路停五立體停車場」工程,因地下室結構設計及施工技術涉及履約爭議,影響工程推進,饒慶鈴縣長今(29)日由副縣長王志輝陪同會勘停車場工地,並表示,縣府決定將本案爭議交付仲裁,透過專業、公正的程序釐清技術問題及契約責任,作為後續工程處理依據,維護公共安全與縣民權益,仲裁結果預計6至8個月出爐。

縣府表示,停五立體停車場位於臺東市新生路與南京路口,計畫總經費約新臺幣7億元,其中中央補助3億元、縣府自籌4億元,規劃結合停車、商場及社會福利空間,期盼改善市中心停車需求,並提升公共服務與周邊商圈機能。

本案於114年2月開工,原預計115年5月完工,惟工程辦理過程中,縣府與統包廠商對地下室結構設計、施工方式及是否符合統包需求書等事項產生歧見,致使工程停滯,未能依原定期程完成。雙方先前已透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履約爭議調解程序尋求解決,做成調解建議但調解不成立後,工程會建議縣府循仲裁方式解決。

饒慶鈴表示:「鄉親期待停車場早日完成,縣府也有責任把工程做好。本案涉及施工技術的專業爭議,必須釐清問題、確認責任,才能讓後續工程有明確依據。面對廠商提出合意仲裁,縣府決定朝同意合意仲裁方式,就是要透過公正、專業的程序處理爭議,為工程找出可執行的解決方案。」

縣府指出,本案爭議涉及工程技術與契約履行,將於仲裁程序中提出相關契約、設計及工程審查資料,針對雙方歧見充分說明,交由仲裁程序審認。縣府將以工程品質、結構安全及公共利益為處理原則,依法維護縣府及縣民權益。

饒慶鈴強調,交付仲裁是解決爭議、推進後續處理的重要一步。縣府將同步盤點後續工程銜接所需作業,並持續做好工地安全維護,降低工程停滯對周邊居民、商家及交通的影響;待爭議釐清後,依仲裁結果及契約規定辦理後續事宜,並盡速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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