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被貸6億 還要賠財團10億

縣議員林參天昨天得知美麗灣「資遣」員工消息,他以「台東人永遠是輸家」來形容!直呼縣政府處理美麗灣一案過程中,並未站在人民的一方。
林參天表示,美麗灣94年5月簽約後,過程裡風波不斷,讓人覺得是「一連串掛勾好」的案子!這是已經有爭議性的案子,台東縣議會也無力發揮監督責任,加上縣府官員一意孤行,才造成面臨十億國賠的命運。如今,這些錢又要台東縣民買單,平均一人要五千元算起。
因為縣政府規避「環評」作業,遭法院判定違法之後,縣政府又自行重做環評,給予美麗灣建築使用執照,才釀成今日面對國賠的窘境。而在國賠之前,美麗灣公司已經拿著縣府土地與建築物,向銀行抵押貸款6億元,未來加上國賠10億元,總計有16億元在財團手上。
林參天指出,縣政府99年8月及9月分別給美麗灣建照執照級使用執照,美麗灣即於100年5月向安泰銀行設定擔保金額六億六千萬元。因此,美麗灣已經成為「大贏家」!輸的是無辜台東小老百姓,及沒有工作機會的美麗灣員工。
林參天說,一連串的錯誤,總有公務員要承擔責任。台東已經夠貧窮、資源夠少,一個BOT案搞成這樣,百姓情何以堪?今後想要「正派」投資者又會怎麼想?台東人為何永遠是輸家?

林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