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新思維、指定駕駛才『夯』」

台東電子報/編輯整理

隨著疫情警戒降級且餐廳開放內用,民眾外出聚餐機會增加,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自11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止,展開為期2週交通大執法,也將持續積極落實酒駕、超速、闖紅燈等交通違規取締,並提醒民眾嚴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違規上路,酒後改搭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指定駕駛、請親友接送,並於轄內各飲酒場所宣導,提供代客叫車或代客駕車服務等,讓民眾能瞭解酒後不開車之相關措施,進而改變民眾飲酒後,交通接送行為,以防制酒後駕車發生。

為降低酒後駕車事故,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以達到「酒駕零容忍」,喝酒絕對不開車之目標。臺東警察分局提醒,酒後駕車是違規而且危險的行為,喝酒後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將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最高處罰12萬元的罰鍰,且車輛必須被移置保管及吊扣駕照最長2年;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更會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酒後勿開車,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利用「指定駕駛」、「酒後代駕」服務,杜絕酒駕肇事。

臺東警察分局分局長鍾德勳呼籲民眾,為了守護民眾安全,本分局將加強酒後駕車、超速、違規超車及闖紅燈等重大違規取締,請鄉親配合遵守交通規則,也希望2星期的大執法勤務,能夠達到嚇阻作用,確保你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