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溫格/報導
為了確保臺灣沿近海漁業資源的永續發展,有些漁網具因覆蓋礁岩上造成棲地破壞,導致海洋生物意外纏絡死亡,嚴重影響海洋生態與環境保育。有鑑於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06年1月5日修頒「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限縮部分網具使用;惟漁業法令之修訂,影響漁民作業方式與生計,陳請漁業主管機關重新研議。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為海域、岸執法機關,然漁業法令修正屬漁政主管機關權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執行漁船安檢係依據現行相關法令執法各項勤務,倘發現漁民有從事未經核准漁業,本於依法行政立場,仍會進行勸導或蒐證;東部地區巡防局再次呼籲,為確保臺灣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請民眾支持,共同保護海洋生態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