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能讓「通吃」焚化爐與美麗灣案的黃健庭連任

讀者投書/林先生

我們反焚化爐保住台東好山好水
我們2002年反對沒必要的黑心焚化爐,向徐慶元縣長發動遊行抗爭,可惜未阻止他硬蓋,只好在2005年縣長選舉前,成立環保聯盟不讓徐慶元連任成功,以免除焚化爐營運後的戴奧辛汙染恐懼,沒想到他竟棄選!
還好,一起反焚化爐的吳俊立議長及其妻鄺麗貞小姐先後當選縣長,四年任內沒讓焚化爐運轉,還要求達和公司改善台東焚化爐應建三層卻建成地上六層、地下一層等十大缺失,沒賠一毛錢。

我們堅決反對美麗灣渡假村而得罪反焚化爐夥伴
沒想到,鄺麗貞縣長2006年未依規定先環評,即准予美麗灣渡假村超量建設、廢土汙染海洋。經我們檢舉,鄺縣長仍我行我素,藉由新聘環評委員,在2008年6月15日硬闖通過環評,經我們告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2009年8月10日一審宣判台東縣政府環評無效。

美麗灣案,黃健庭比黑心頂新還敢!
更沒想到,過去未明顯涉入美麗灣案的黃健庭立法委員擔任縣長後,竟敢:
1.重發建照與核發使用執照:黃健庭不顧鄺縣長任內被一審撤銷環評,在2010年8月間重發美麗灣渡假村主體建築建造執照;並且不顧法院9月7日停工判決,9月21日還發給使用執照,讓已明顯違法的美麗灣渡假村可以在10月間貸款6.6億元,可能墊高縣府未來賠償廠商的金額。台東環保聯盟檢具事實、物證,於2012年12月向地檢署提告至今,已由他字案改為偵字案。
2.撤銷環評定讞當天發出營業執照:最高行政法院在2012年1月19日撤銷環評定讞當天,台東縣府立即發給美麗灣渡假村營業執照,可能墊高未來縣庫可能賠償金額。
3.不顧眾怒而重啟環評:台東縣府2012年6月2日不顧全國輿論譁然,不顧全國各地上千人來台東聲援反對下,重啟美麗灣環評,在諸多各黨立法委員、內政部李鴻源部長、嚴長壽等名人相繼反對下,縣府在12月通過環評。如果沒有龐大利益唆使,黃健庭何必甘冒眾怒?所幸縣府通過該重新環評案後,美麗灣仍繼續被法院宣判停工,並於今年10月28日被宣判撤銷環評。創下史無前例的兩次環評都被撤銷,丟盡台東縣府的臉!

拆穿焚化爐仲裁賠償19.6億元的詭詐!
1.黃健庭前科累累:黃健庭利用職權為廠商進行遊說並收受賄賂,在2008年8月已被台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刑十年。黃健庭重發美麗灣渡假村建照、使用執照、營業執照而很可能墊高未來賠償廠商金額案,已被我們告發並偵辦在案。

2.台東律師公會指控破紀錄的律師費:台東縣政府在焚化廠仲裁案付出破台東紀錄的1420萬元律師費,且採限制性招標委任劉秀真律師。台東縣律師公會王丕衍理事長在2012年11月9日召開記者會,批判縣政府獨厚特定律師,費用嚴重超乎行情,質疑招標的適法性。

3.未經監督而迅速調錢賠出天價:黃健庭在2011年4月仲裁後,剝奪人民知的權利,迴避議會監督,不與環保團體對話,擅自在5月9日用縣庫賠出19.6億元給達和公司,包括以每坪17.6萬元天價買下空樓房9863平方公尺,花5.26億元;在2004年4月20日試燒時產生噁心臭味的焚化爐機械設備,花13億1501萬8000元;土地花近1.2億元。

4.吳俊立、林參天指控歷歷:林參天縣議員的傳單指出吳俊立在其服務處向他與謝明珠縣議員等人表示,其妻鄺麗貞縣長任內曾拒絕達和公司開價13億元。黃健庭急忙賠出19.6億元天價給達和公司,誰能相信沒有詭詐?

5.按鈴控告黃健庭焚化爐土地弊案:政府收購人民土地應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其收購地價應依縣市標準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每年評定之土地地價(分土地公告現值之地價及市價之地價),台東市焚化爐土地100年的市價為每公頃915萬元在案,台東縣政府竟然以每公頃3094萬元向達和公司收購,高出評定地價3.38倍,有圖利廠商之嫌,我們為此向台東地檢署按鈴申告。

6.拆穿黃健庭的騙術、化妝術及烏賊戰:針對林參天縣議員指控焚化爐弊案,台東縣府陳金虎秘書長在10月14「澄清」指出,廠商求償29.6億元,縣府「打贏」仲裁只賠19.6億元,省下10億,其實是騙術,因為本來可上法院打贏官司而可能一毛錢都不用賠。而買下該備用焚化爐轉型為環境教育中心,企圖美化所作所為,更是對環境教育法的侮辱,沒有環境正義,做何環境教育?最後他還用烏賊戰,說別人惡意抹黑縣府,那為什麼縣府不敢公開仲裁書供大家檢驗?2011年時,陳金虎自己主持台東縣標準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台東市的焚化爐土地市價為915萬元,為何以市價的3.38倍天價買下焚化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