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縣市府失信於民 該回歸土地正義公理

[ 台東電子報 ] 記者 陳維玠 / 台東報導

林婦及家人十七日,在經由縣議員林參天的陪同之下,到縣議會拉白布條陳情,認為私有土地被佔用,土地正義何在?十一年前將該土地出租予他人並鋪設水泥便於鐵路工程施工,完工後道路未拆除,逕而成為地方的通行便道,市公所也未完成徵收。然連法院於日前竟做出損害個人權益的判決,因此希望議會能夠站在人民這邊主持公道。

林婦指出,台東市公所日前以公文回覆,該便道不是唯一外出通道,婦人雖然已經上訴,仍非常擔心法院又做出錯誤判決,讓個人權益受損,希望公部門相關單位重視。市公所原表示將徵收,但徵收案送縣府後,又因沒有經費而石沉大海,因林婦須承擔道路破損造成受傷責任,且該處有其他道路可進出,她將私有地圈封,導致因此而被告,法院的烏龍判決,讓她深受權益上的損失。

林參天議員於議會定期會質詢時說, 十一年前台東新站台鐵雙軌化時,要徵用林姓市民私有地,且與台東市所等單位開過協議價購會議並完成查估,但後來工程結束一直未見徵收價購。最近一場民事官司判決林姓市民的土地要袋地通行提供出來做道路。林姓市民質疑縣府市公所失信於民,他們指出台東市公所日前發文有其他通行道路為該所管養,故不一定要使用林姓市民土地做道路,建議本案縣府及市公所,應就本案再與林姓市民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