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國宅住戶廢棄物細分類回收站暫緩拆除聯署破六成,住戶盼管委會與公部門協商。

台東電子報/綜合報導

本月十七日東海國宅住戶於廢棄物細分類回收站發起暫緩拆除聯署,發起人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表示,經過三晚處理垃圾時間的連署,東海國宅住戶連署率已超過百分之六十,盼管委會、縣政府水利科、臺東市公所可以重視住戶的需求並協商出一套機制,暫緩拆除。

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說,建議暫緩拆除理由包含,垃圾不落地並不先進讓居民定時等垃圾車,很浪費時間,且往往時間搭配不來,垃圾惡臭及妨礙街道交通事小,車禍也屢有所聞,並非先進行為。

另外,廢棄物若未經細分類,僅作粗分類的話,送到資源回收場,花費很多人力成本才可作到細分類,然後轉換為可循環利用的有價資源。這導致許多鄉鎮公所不作資源回收,或是送到資源回收場常僅選較高價的部分回收,很不環保。

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提出,廢棄物細分類回收站的好處去年向國宅管理委員前主委黃維勳先生建議設置細分類回收站,經他與管理委員會討論後,決議將垃圾與資源回收屋改為廢棄物細分類回收站,自當年十月二十五日實施,將回收物分出約二十類,讓回收屋變乾淨外,老鼠不再出沒,因為廚餘已做得更確實;另外也大幅提高回收率,並賣給回收商成為管理委員會基金。公共電視、大愛電視等媒體曾來作過專訪,也有其他縣市社區來參訪,已成為全國資源回收站典範。

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主張,根本沒理由急拆廢棄物細分類回收站!東海國宅管理委員會根據臺東市公所三月八日來函稱,查報本國宅資源回收站為違建,所以張貼公告限期拆除,影響甚劇,管委會應當重視住戶的心聲,透過公開透明的充分討論找出方法,且市公所可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三條,各級執行機關,應視實際需要,於適當地點及公共場所,設一般廢棄物回收、貯存設備,將國宅廢棄物細分類回收站設置為公共資源回收設施,東海國宅管理委員會也可根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四條向市公所申請道路做公共設施用的使用,縱使要拆除,在我們還沒有充分討論之前,東海宅管理委員會也可透過陳情,要求暫緩拆除。

東海國宅管理委員會回應,該回收站是違章,日後引道開闢後會有安全疑慮,另外國宅已經沒有安全合法設置回收空間,只好忍痛做下關閉拆除的決定,管委會也有跟市公所清潔隊協調,以後會在社區等住戶五到十分鐘,過度期間希望大家改變丟垃圾的習慣,日後道路工程施作完畢,再來討論設置回收場的地點和可能性。